> 管理 >
潍坊市国资委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现出台十条激励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实行特事特办,快审快批,对涉及市管企业正常运行,推进重大项目重要工作中需要市国资委审批事项,当天予以批复。
积极支持市管企业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对承担“四个一批”、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等任务的市管企业,分类建立项目台账,疫情期间利用电话微信线上等灵活形式,牵头对接央企省企项目资金人才资源,谋划筹备九月份央企国企峰会,支持市管企业对外对上合作。实行班子成员和科室包靠企业包靠项目制度,实行一企一策、一套人马、一包到底,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鼓励市管企业在融资、担保方面互相支持,因疫情影响暂时融资困难的,准予其他国有企业对其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并在实施担保后向市国资委备案。对通过融资方式获得资金的,市国资委优先批复。
加强市管企业用工情况的排查和动态监测,支持鼓励市管企业灵活运用用工信息平台,改现场招聘为线上招聘,推动用工需求对接。
闪电新闻记者 杨丽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点击按钮可通过QQ进行沟通,请确认启动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