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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市居民生活供应链体系建设,发展集信息推送、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商业,满足社区居民升级消费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
(二)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相关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挥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
推动政府、银行与核心企业加强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供应链金融监管,打击融资性贸易、恶意重复抵质押、恶意转让质物等违法行为,建立失信企业惩戒机制,推动供应链金融市场规范运行,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三)融入全球供应链打造“走出去”战略升级版。
推动本地优势产业对接并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打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支持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与投资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分销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提高全球范围内供应链协同和配置资源的能力,促进重要资源能源、重要农产品、关键零部件来源的多元化和目标市场的多样化。
(四)发展全过程全环节的绿色供应链体系。
推动深化政府绿色采购,行政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环保产品、设备和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研究制定重点产业企业绿色供应链构建指南,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供应链全环节的环境违法信息。
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加大对绿色产品、绿色包装的宣传力度,鼓励开展“快递业+回收业”定向合作,引导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的消费理念,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五)构建优质高效的供应链质量促进体系。
加强供应链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推广《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和《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建立供应链服务质量信息清单制度。加强全链条质量监管,开发适应供应链管理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供应链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并实施有针对性的质量改进。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安全、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鼓励企业加强供应链品牌建设,创建一批高价值供应链品牌。
(六)探索供应链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
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重点,改革相关体制机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宣传推广供应链思维、理念和技术,营造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良好环境。积极打造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研究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建设供应链科技创新中心,支持供应链前沿技术、基础软件、先进模式等的研究与推广。加强供应链标准体系、信用体系和人才体系等支撑建设。
三、试点企业重点任务
试点企业应围绕试点目标,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和整合,着力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促进产业降本增效、节能环保、绿色发展和创新转型。
(一)提高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
普及供应链思维,完善供应链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信息化升级,加强标准化建设,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提高与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形成分工协作的网络体系,积极“走出去”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合作,构建全球供应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效率。
(二)加强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
积极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开展合作,建设供应链研究中心或实验室,开展供应链技术创新和软硬件研发,推广应用供应链新技术、新模式,促进整个产业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和国际化。
(三)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
以平台为重要载体完善供应链体系,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实现系统和数据对接,充分发挥供应链平台的资源集聚、供需对接和信息服务等功能,构建跨界融合的产业供应链生态。
(四)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有条件的企业可加强与商业银行、平台企业等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优化供应链资金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五)积极倡导供应链全程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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